我怎麼指揮 AI:實際案例

本文描述的模型與工具規格為 2026 年 7 月當下的狀態,細節會隨版本演進;惟文中的分層原則與把關方法,不隨版本改變。

背景:Claude Code 頂尖模型開放到 7 月 12 日可以無需另外付費,可繼續用既有訂閱方式使用

2026 年 7 月,Anthropic 開放新一代旗艦模型 Fable 5 給付費訂閱者使用,但使用期僅限 7 月 12 日前。旗艦模型的 token 燒得很快,拿來做瑣碎無需推理判斷的任務相當浪費。

Claude Code 用量面板截圖:Context window 13%、5 小時限制 5%、Weekly all models 1%、Weekly Fable 獨立額度 2%,並顯示官方提示 Fable 5 is the most capable model and draws down usage much faster
Claude Code 的用量面板:Fable 5 有獨立的每週額度,且官方明示它消耗額度更快(截圖 2026-07-09)。

為了節省 token,我用很簡單的指令給 Claude Code:

Q:從今天到7月12日,是我可以使用fable 5模式的期間,設計一套運作模式,當需要整體架構設計、策略制定、重大事項相關的任務,由fable 5執行,其他任務由fable 5指揮Opus(並視複雜度判斷effort level)執行。

AI 沒有照做,而是先檢查我的設計

AI 回答(為方便閱讀,僅摘取重點內容):

這是一個 meta 架構設計問題(非稅務/技術領域問題,無需讀專案檔;依據為本 harness 的實際工具規格 + 你的 CLAUDE.md/memory)。先給總評,再列技術陷阱與修正建議。

總評

方向正確:這就是 orchestrator-worker pattern,且和你既有的多模型盲審規則天然互補:Fable × Opus 是真正的跨模型互審,比同模型自審抓得到更多盲點。但照字面執行會踩到 4 個技術陷阱,需先修正。

  1. 委派出去的子任務,預設仍由主模型執行(亦即忘記指定執行模型的委派,照樣燒旗艦額度,委派等於白做),故每次委派必須明確指定模型。
  2. 我想像中「視複雜度調整投入深度」的參數,在單次委派工具上根本不存在,要改走批次編排的路徑才做得到。
  3. 子任務是一段全新的對話,看不到主對話的任何脈絡,故每次委派都要附一份自包含的任務說明書;小任務委派的溝通成本,反而比主模型直接做更高。
  4. 指揮者出題、閱卷、裁決本身也消耗旗艦額度:委派省得掉「執行」,省不掉「判斷」。

關鍵修正:從「按重要性」改成「按判斷力槓桿」

AI 接著更改我設計的核心:

#技術現實對你設計的影響對策
1子 agent 預設繼承主會話 model = Fable忘記指定 model 的委派,照樣燒 Fable 額度,委派等於白做每次委派必須明帶 model: "opus"(或 haiku/sonnet)
2Agent tool 沒有 effort 參數(只有 model override)「視複雜度調 effort」單靠 Agent tool 做不到兩條路:(a) 批次/多工改用 Workflow,agent() 可逐 call 設 effort low→max;(b) 建 custom agent 定義檔(frontmatter 可預設 model+effort),但建檔需你授權
3子 agent 是全新 context,看不到本對話每次委派要寫 self-contained brief;小任務委派的 overhead 反而比 Fable 直接做更貴委派門檻(三條全過才委派):任務自包含、輸出可壓成摘要、過程不需中途判斷
4指揮者讀寫仍是 Fable token委派省的是「執行」,省不掉「出題+閱卷+裁決」主會話保持精簡,沿用你既有 200k 分支決策;額度以每日 /usage 校準(我看不到 Fable 配額)

建議的路由表(修正版)

你的分法是「按重要性」,建議改成「按判斷力槓桿」:重要但機械的活照樣下放,Fable 的判斷用在 spec 和驗收兩端,不用在打字上。

修正後的分層:

層級執行者任務類型
L1旗艦模型親自做架構與策略設計、多重規則交互的判斷、跨任務結果的整合裁決、關鍵文字定稿
L2次級模型(高投入)有明確規格的複雜執行:報告初稿、複雜程式、多來源研究彙整
L3次級模型(低投入)機械批次:檔案掃描、格式轉換、引用查核、資料抽取

配套三條規則:

雙視角驗算

同一套設計可由另一角度驗算。從額度角度看,判斷集中在規格與驗收兩端、執行下放,稀缺資源的單位產出最大化;從品質角度看,跨模型互審讓兩個不同的模型互抓盲點,比單一模型自產自審多一層保險。兩個角度指向同一結論,這套修正版才定案。

最後由我審核定案

整段互動裡,AI 做了兩件事:指出我的設計與系統現實的落差,以及提出修正方案。但有幾件事不能給 AI 執行。重要、但規格已經明確的工作該歸哪一層,由我決定走「次級模型產、旗艦模型審」;整套模式要不要採用、授權範圍到哪裡,也是我決定。

這正是我在〈關於傑夫哥〉與〈服務項目〉寫的那句話的具體展開:程式與文字可以由 AI 產出,價值在於流程設計與驗證把關。指揮 AI 的核心不是下指令的話術,而是你自己得先有一套判斷標準,讓 AI 的反駁有東西可以對照,讓最終的裁決有依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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